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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5/01/01


資料種類:都市及區域發展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非都市土地使用地變更編定筆數及面積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編定管制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3397
*傳真:(02)2958-7890
*電子信箱:AQ8435@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需變更編定者,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當年1月1日至6月底、7月1日至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 甲種建築用地:係供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二) 乙種建築用地:係供鄉村區內建築使用者。
(三) 丙種建築用地:係供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四) 丁種建築用地:係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建築使用者。
(五) 農牧用地:係供農牧生產及其設施使用者。
(六) 林業用地:係供營林及其設施使用者。
(七) 養殖用地:係供水產養殖及其設施使用者。
(八) 鹽業用地:係供製鹽及其設施使用者。
(九) 礦業用地:係供礦業實際使用者。
(十) 窯業用地:係供磚瓦製造及其設施使用者。
(十一) 交通用地:係供鐵路、公路、捷運系統、港埠、空運、氣象、郵政、電信等及其設施使用者。
(十二) 水利用地:係供水利及其設施使用者。
(十三) 遊憩用地:係供國民遊憩使用者。
(十四) 古蹟保存用地:係供保存古蹟使用者。
(十五) 生態保護用地:係供保護生態使用者。
(十六) 國土保安用地:係供國土保安使用者。
(十七) 殯葬用地:係供殯葬設施使用者。
(十八)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係供各種特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
(十九) 暫未編定用地:山坡地範圍內非都市土地其供農業使用及新登記之土地,在未辦理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前暫不予以編定之土地。
(二十) 其他用地:係指非都市土地18種用地(不含海域區海域用地)及暫未編定用地以外有特殊之情況者。
*統計單位:筆、公頃
*統計分類:
按變更前、後之使用地類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36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同步發送單位:行政院主計總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本府主計處及地政局。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各地政事務所申請變更編定使用區資料或變更資料,按行政區別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無。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