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1/01/01


資料種類:工商管理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公司登記家數-按負責人性別及行業別分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司登記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404
*傳真:(02)2956-8030
*電子信箱:AL7436@ms.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新北市依公司法規定,已辦公司登記之家數及其負責人性別資料均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年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農、林、漁、牧業:從事農作物栽培、畜牧、農事及畜牧服務、造林、伐木及採集、漁撈及水產養殖等之行業。
(二)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從事石油、天然氣、砂、石及黏土等礦物及土石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如碎解、洗選等處理作業)及準備作業(如除土、開坑、掘鑿等礦場工程)等之行業。
(三)製造業:從事以物理或化學方法,將材料、物質或零組件轉變成新產品,不論使用動力機械或人力,在工廠內或在家中作業,均歸入製造業;例外情形列舉如負面表列第1至第7項。此外,產品實質改造、翻新、重製作業、組件組裝、產業機械及設備之維修與安裝亦歸入本類
;而機械設備之專用零組件製造與其所屬機械設備主體製造原則上歸入同一類別;非專用零組件如原動機、活塞、電動機、電器配件、活閥、齒輪、軸承等製造,則依性質分別歸入適當類別。惟以鑄模、擠壓等方法製造之塑膠零配件則歸入2203細類「塑膠外殼及配件製造業」。
(四)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從事電力、氣體燃料及蒸汽供應之行業。
(五)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從事用水供應、廢水及污水處理、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污染整治之行業;資源回收物分類及處理成再生原料亦歸入本類。
(六)營建工程業:從事建築及土木工程之興建、改建、修繕等及其專門營造之行業;附操作員之營造設備租賃亦歸入本類。
(七)批發及零售業:從事有形商品之批發、零售、經紀及代理之行業;銷售商品所附帶不改變商品本質之簡單處理,如包裝、清洗、分級、摻混、運送、安裝、修理等亦歸入本類。
(八)運輸及倉儲業:從事以運輸工具提供客貨運輸及其運輸輔助、倉儲、郵政及快遞之行業;附駕駛之運輸設備租賃亦歸入本類。
(九)住宿及餐飲業:從事短期或臨時性住宿服務及餐飲服務之行業。
(十)出版、影音製作、傳播及資通訊服務業:從事出版、影片及電視節目製作、後製、發行與影片放映,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廣播及電視節目編排與傳播,電信、電腦程式設計、諮詢及相關服務、資訊服務等之行業。
(十一)金融及保險業:從事金融服務、保險、證券期貨及金融輔助等活動之行業。
(十二)不動產業:從事不動產開發、經營及相關服務之行業。。
(十三)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從事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之行業,如法律及會計、企業管理及管理顧問、建築及工程服務、技術檢測及分析、研究發展、廣告及市場研究、專門設計及獸醫服務等。
(十四)支援服務業:從事支援企業或組織營運之例行性活動(少部分服務家庭)之行業,如租賃、人力仲介及供應、旅行及相關服務、保全及偵探、建築物及綠化服務、行政支援服務等。
(十五)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提供公共行政管理與服務之政府機關、民意機關及國防事務等;強制性社會安全事務、享有特權及豁免權之國際組織及外國機構亦歸入本類。
(十六)教育業:從事正規教育體制內之各級學校與體制外之教育服務,以及教育輔助服務之行業;軍事學校及法務機構附設學校亦歸入本類。
(十七)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從事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之行業。
(十八)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從事創作及藝術表演,經營圖書館、檔案保存、博物館及類似機構,博弈、運動、娛樂及休閒服務等之行業。
(十九)其他服務業:從事G至R大類以外服務之行業,如宗教、職業及類似組織、個人及家庭用品維修、洗衣、美髮及美容美體、殯葬及相關服務、家事服務等。
*統計單位:家數;百分比。
*統計分類:
1.縱項目:以現有公司家數及其負責人性別分類。
2.橫項目:以行業別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個月又10日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3月10日前。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根據公司登記資料填報。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1.建立檢誤程式取代人工檢核,以提高精確性。
2.建立資料庫與前期資料作比對,以確保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