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以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已核定之年度施政計畫為統計對象。
*統計項目定義:
施政計畫:係指本府各機關就會計年度內應辦理事項所編訂之計畫。
*統計單位:項 、%
*統計分類:
(一)縱項目按年度施政計畫及年度施政計畫所占之百分比分。
(二)橫項目按機關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64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同步發送單位: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本會綜合規劃組依本府核定之年度施政計畫數編製後,送本會會計室審查。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業務單位、會計室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