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4/03/01


資料種類:行政管理及考核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人民申請案件統計表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秘書室
*聯絡電話:(02)2960-3456#8734
*傳真:(02)2967-0423
*電子信箱:AJ9342@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以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收辦之各類公文為統計之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月第1日至最後1日止收文總數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本月份新收件數:係每月1日起至最後1日止之新增案件總數。
2、截至上月待辦案件數:截至上月底止仍未辦結而續於本月辦理案件數。
3、本月應辦案件數(1+2):係「本月份新收案件數」與「截至上月待辦案件數」之和。
4、依限辦結案件數:在各類目所規定之處理時限內辦結者均屬之。
  占辦結案件數百分比(4/6):係「依限辦結案件數」與「辦結案件數」之比。
5、逾限辦結案件數:超過各類目所規定之處理時限辦結者均屬之。
  占辦結案件數百分比(5/6):係「逾限辦結案件數」與「辦結案件數」之比。
6、辦結案件數(4+5):係「依限辦結案件數」與「逾限辦結案件數」之和。
  占本月應辦案件數百分比(6/3):係「辦結案件總數」與「本月應辦案件數」之比。
7、待辦案件數(3-6):凡未辦理完成者均屬之,含未銷號者在內。其為「本月應辦案件數」減「辦結案件數」。
  占本月應辦公文總數百分比(7/3):係「待辦案件數」與「本月應辦案件數」之比。
*統計單位:件、%
*統計分類:
1、縱項目按應辦案件統計、已辦結案件統計及待辦案件分。
2、橫項目按機關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5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同步發送單位: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本會秘書室依本府各機關報送公文月報表彙整統計。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業務單位、會計室交叉查核核算數據加總正確性及確保資料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