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勞工福利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勞工志願服務概況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6544
*傳真:(02)29678643
*電子信箱:AQ6285@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本市所轄公、民營事業單位籌組之勞工事務志願服務團隊,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資料以每年1至12月之事實為準,靜態資料以每年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志工隊數:以勞工事務為主之志願服務團隊隊數,基本上1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以成立運用1個志工團隊為原則,如有不同之服務項目為志工團隊內之服務分組,仍應計算為1隊。
(二)志工人數:指所轄勞工志願服務團隊內之人數。
(三)服務總人次:指接受志工服務之總人次。
(四)服務總時數:指志工提供服務之總時數,受訓中時數亦包括在內。(以四捨五入取整數)
(五)教育訓練人次:係指實際參加各項教育訓練之總人次。
(六)教育訓練時數:係指實際參加各項教育訓練人數乘以該訓練課程時數之累加總時數。(以四捨五入取整數)
(七)聯繫會報:視服務需求所辦理研習、座談會、觀摩會或聯繫會報以增進工作經驗交流者。
(八)獎勵表揚人數:以志願服務獎勵、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全國性之志願服務獎勵等始得計入,各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局、處、會)辦理之獎勵不計入。
(九)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人數:係依志願服務法第12條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之人數。
(十)志工保險人數:係依志願服務法第16條為志工所辦理意外事故保險之人數。
*統計單位:隊、人、人次、小時、場次
*統計分類:
按志工隊數、志工人數、服務總人次、服務總時數、教育訓練總人次、教育訓練總時數、聯繫會報、獎勵表揚人數、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人數、志工保險人數等項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1個月又10日
*資料變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每年2月10日前以公務統計報表發布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勞工志願服務成果編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配合統計範圍劃分方案實施,於104年8月底修訂本表資料類別。
七、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