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水及流域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一般水權登記件數-地面水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水利行政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4918
*傳真:(02)29619767
*電子信箱:AF3408@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各機關團體公司行號或人民,依法於新北市申請或經核准地面水一般水權登記者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家用及公共給水:依據地面水水權(臨時用水)登記申請手冊規定,係指供作家庭之飲用及衛生清潔用水或自來水事業用水。
(二)農業用水:依據地面水水權(臨時用水)登記申請手冊規定,係指供作農林漁牧業用水。
(三)水力用水:依據地面水水權(臨時用水)登記申請手冊規定,係指供作水力發電等用水。
(四)工業用水:依據地面水水權(臨時用水)登記申請手冊規定,係指供應工廠、礦場作業上之冷卻、消耗及廢水處理等用水。
(五)其他用途:依據地面水水權(臨時用水)登記申請手冊規定,係指不屬於上列各項標的或供作觀光、休閒、遊憩等之用水。
(六)取得登記:指新水權案件登記者。
(七)展限登記:指水權核准年限屆滿仍須繼續取用水者。
(八)移轉登記:指水權與其有關水利事業全部之繼承或讓受者。
(九)變更登記:在水權人不變更主體情形下,業經核准水權登記事項內容之更改者。
(十)消滅登記:指水權核准年限屆滿或水權已無取用水之必要者。
*統計單位:件。
*統計分類:
(一)縱行科目:分為申請件數、核准件數。申請件數再分為取得、展限、移轉、變更、消滅。核准件數再分為取得、展限、移轉、變更、消滅。
(二)橫列科目:依用水標的別分類。用水標的別再分為家用及公共給水、農業用水、水力用水、工業用水及其他用途。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70日
*資料變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每年3月10日前以公務統計報表發布,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網站之「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業務單位依水權登記申請件數及核准件數編製而成,整理編製後送會計單位審核。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七、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