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2/01/01


資料種類:天然災害統計
資料項目:重大災害財物損失統計報表-災害河川、海岸及區域排水損失情形統計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水利工程養護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4918
*傳真:(02)29619767
*電子信箱:AF3408@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所發生之地震、颱風、水患……等(火災除外)天然災害損失情形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事件發生時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受災區域:係指新北市境內。
(二)工程件數:受災區域合計搶修及復健工程件數。
(三)災害受損狀況:依據災害發生事實描述災害受損況。
(四)預估損失金額:係指河川、海岸及區域排水因災受損所直接產生與間接產生之損失總金額。
(五)預估搶修及復健經費:預估搶修金額為在受災當時或災害發生前,為搶救某項工程設施,使不致流失之臨時權宜措施之金額;預估復建金額為受災害損毀之工程設施,經施工修建,使恢復原狀及其功能者之金額。
*統計單位:件、千元。
*統計分類:
(一)縱項目:分為工程件數、災害受損狀況、預估損失金額、預估搶修及復健經費分類。
(二)橫項目:依縣市別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臨時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55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於災害發生終了後立即調查,並據以編報報表,於事件發生終了後50日內報送經濟部水利署。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俟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完成相關表報修訂,本局公務統計方案亦將併同「新北市政府各機關統計範圍劃分方案」一併修訂。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