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7/01


資料種類:營造業及建築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雨水抽水站擴建、改建工程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水利局雨水下水道工程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4918
*傳真:(02)29619767
*電子信箱:AF3408@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本局於新北市都市計畫區內抽水站之擴建、改建工程,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上半年以當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完工工程為準;下半年以當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之完工工程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工程費:係指發包工程款(含工程施工期間之追加、減費用),包括施工費、材料費、委辦費、工程管理費、工程準備金等。
(二)主抽水機組:抽水站內之防洪抽水機,包括柴油引擎、減速機、抽水機及附屬設備等。
(1)每臺抽水量:每臺抽水機單位時間(秒)之排水量。
(2)口徑:指抽水機柱管直徑,一般採內徑。
(3)引擎馬力:柴油原動機軸制動馬力。
(4)揚程:每臺抽水機泵水由一高程至另一高程之能力,應包括動、靜之和。
(三)發電機:利用機械能轉換為電能之機具。
(1)電壓相數:電壓高低及相位的數量,寫法如1∮2W110V(1相2線110伏特)。
(2)轉數:單位時間(分)旋轉次數。
(3)容量:發電機單位時間所發出電能瓩數。
(四)站房:安放主抽水機組及發電機組之房舍。
(1)棟數:抽水站房的建築物數量。
(2)面積:抽水站房之樓地板面積。
(五)重力閘門:利用重力排水之下水道中所設上下運動可對水流關斷或排放之門體設備。
(六)撈污機:利用機械撈除水道中漂浮物之機械設備。
(七)水位監控:係一種監測水文高程變化狀況的設備。
(八)冷卻及燃油系統:去除機組熱源及供給機組動能熱源的系統設備。
(九)施工前原有:施工前原有各項設施,因本工程而拆除或消失事實者。
*統計單位:千元、台、立方公尺、公尺、HP、電壓/相數、轉數/分、瓩、棟、扇、部、套、式。
*統計分類:
(一)縱行以工程費及抽水站工程設施為分類標準。
(二)橫列以工程名稱為分類標準,施工前原有各項設施應另行書寫於下面。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40日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每年2、8月10日前以公務統計報表發布,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網站之「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水利局業務單位根據公務登記資料編製後送會計單位審核。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俟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完成相關表報修訂,本局公務統計方案亦將併同「新北市政府各機關統計範圍劃分方案」一併修訂。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