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2/01/01


資料種類:會員組織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漁會及會員數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聯絡電話:29603456#2927
*傳真:
*電子信箱:AS5594@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本市漁會數、漁會會員及漁會員工,均屬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甲類會員:
1. 遠洋及近海漁民:持有漁船船(隊)員證,實際出海作業從事漁業勞動者。
2. 沿岸漁民:持有隊員證或海岸捕魚證,實際出海作業從事漁業勞動者。
3. 淺海養殖漁民:持有海岸捕魚證,實際從事淺海養殖勞動者
4. 魚塭養殖漁民:
(1) 自有或承租魚塭土地,持有證明文件,實際從事養殖勞動者。
(2) 受雇從事養殖勞動者,但魚塭主僱用養殖漁民人數,應依其魚塭經營實際需要者為限。
5.河沼漁民:持有漁業執照實際從事漁業勞動者。
(二)乙類會員:
1.僱用他人從事漁業經營之漁船主:持有漁業執照實際從事漁業經營者。
2.僱用他人從事魚塭養殖之魚塭主:自有或承租魚塭土地持有證明文件,實際從事養殖經營者。
3.水產學校畢業,或有漁業專著或發明,現在從事漁業研究改良推廣工作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贊助會員(個人):不具甲類及乙類會員資格而從事漁業相關事業者,為個人贊助會員。
(四) 贊助會員(團體):凡依法登記之漁業相關事業,得加入當地漁會為團體會員。
(五)漁會員工:指辦理一般經營業務之現任職員、工友、臨時約聘雇人員,不包括理監事。
*統計單位:人;個。
*統計分類:
分甲類會員、乙類會員、贊助會員及漁會員工四種。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64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同步發送單位:本表編製1份,應於規定期限內由網際網路線上傳送至「新北市政府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公民營林場內部業務登記冊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無。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