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其他農林漁牧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魚貝介苗放流量值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聯絡電話:29603456#2927
*傳真:
*電子信箱:AI1619@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以新北市放流之魚貝介苗均為統計之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金額:係指公部門執行或補助(含配合款)辦理魚、貝、介及其他幼
苗放流所需相關經費。
(二)魚苗:包括各種海水與淡水魚苗。
(三)貝苗:包括九孔、文蛤、花蛤、鍾螺、珠螺、西施貝等貝苗。
(四)介苗:包括蝦、蟹苗。
(五)其他:指魚貝介苗外之水產生物幼苗,如海膽、鱟等。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按魚、貝、介及其他等四類統計放流數量及金額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4個月又10日內
*資料變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5月10日前以公務統計報表發布
*同步發送單位:本表編製1份,應於規定期限內由網際網路線上傳送至「新北市政府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本市農業局根據各區漁會所報資料編報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七、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