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10/01


資料種類:林業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造林性質別)造林工作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林務科
*聯絡電話:29603456#2927
*傳真:
*電子信箱:AS5594@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本市轄區內之林地,無論其所有權屬於國有、公有、私有林地之造林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3月底、4月1日至6月底、7月1日至9月底、10月1日至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計畫案年度:應填計畫案實施之會計年度。
(二)計畫案號碼:指辦理造林機關或團體依年度擬訂造林計畫所編定之號碼,如屬林務局補助經費者,應填林務局核准之預定號碼,屬各機關自籌經費直營者即填自行擬訂之工作號碼,如無即留空白。
(三)各區或事業區:指造林所在地,填各該造林之各區(事業區)名稱。
(四)工作種類:指新植、補植、撫育、育苗……等。
(五)預定數量:指造林計畫預定之造林面積與株數全年總數。
(六)實行數量:指當季實際造林面積與數量。累計數應填會計年度截至該季之累計數。
(七)各縣(市)政府查報範圍(林務局所屬各林區管理處、森林保育處、臺灣大學、中興大學實驗林管理處、林業試驗所、嘉南水利會、台灣大學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除外)應包括公、私營各農林場或試驗場之全部造林資料(並分別註明單位及數量)。
*統計單位:面積:(新植、補植、撫育)公頃 (育苗)平方公尺
*統計分類:
按預定數量、實行數量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16日內。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每季終了後16日內以公務統計報表發布。
*同步發送單位:本表編製1式3份,1份自存,2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資料並於規定期限內由網際網路線上傳送至「新北市政府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各區公所或所屬單位查報之造林實行簿或本市公務登記冊(造林台帳)之資料彙編之。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無。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