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消防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消防員工傷亡慰問情形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人事室
*聯絡電話:(02) 8951-9119分機8525
*傳真:(02) 8953-6082
*電子信箱:AD4161@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本市各級消防單位員工遭遇傷、亡、殘、疾等急難情形,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因公殉職:以在執行搶救災害、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者為限。
(二)因公死亡:以在執行職務或服行勤務中意外死亡者為限。
(三)因公全殘:以在執行搶救、遭受暴力或意外以致受傷,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鑑定為全殘者為限。
(四)因公半殘:以在執行搶救、遭受暴力或意外以致受傷,在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鑑定為半殘者為限。
(五)因公受傷:指因執行職務或執行勤務中受傷,依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之規定發給慰問金者為限。
(六)意外死亡:非因公殉職或因公死亡之意外事故死亡者為限。
(七)意外受傷:非因公受傷者稱之。
(八)因病死亡:非因公殉職或因公死亡或意外死亡者稱之。
(九)因病住院:以經公立醫院診斷證明患重大不治或難治之疾病者為限。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依據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以因公殉職、因公死亡、因公致殘、因公受傷、意外死亡、意外受傷、因病死亡、因病住院等性質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70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網站>關於我們>統計資料>新北市政府消防局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本表編製完成並經會核相關程序及局長簽核後,應於統計報表規定期限內,由網際網路線上傳送至「新北市政府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資料庫。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本局業務單位(人事室)所報「新北市消防員工傷亡慰問情形」表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05年1月30日消署主字第1051101801號函辦理(第十三次增刪修定)。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