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2/01/01


資料種類:文化創意及藝術發展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藝文補助概況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4494
*傳真:(02)89535310
*電子信箱:AI2113@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經新北市文化局核定之藝文補助,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傳統藝術別:指傳統戲劇、傳統音樂、民俗技藝類申請案。
2.專業藝文別:指文學、視覺、舞蹈、戲劇、音樂、影音、綜合類申請案。
3.社區文化別:指文化生活紀錄、藝術教育推廣、藝文活動、文化調查、文化空間美化類申請案。
4.弱勢暨少數族群別:指身心障礙者、老人、青少年、同志、客家、外僑、勞工、原住民等藝文申請案。
*統計單位:件、元。
*統計分類:
1. 縱項目按件數、補助金額分類。
2. 按區別及本局藝文補助性質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36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本局業務單位依據年度藝文補助名冊資料編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各分類總計=本市各區各分類加總。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