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以新北市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提供之服務為統計對象。
*統計項目定義:
於中心電話諮詢服務外,並運用走動式宣導及訪視,提供生活遭遇問題之原住民族人或家庭社會福利相關諮詢服務。
*統計單位:人次。
*統計分類:
(一)縱項目以醫療扶助、就業服務、求學服務、法律服務、社會福利、經濟扶助、家庭服務、其他分類。
(二)橫項目以月別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月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15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月25日前發布。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本局業務單位編製後送會計單位審核。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