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本市轄區內之林地上之森林副產物無論其所有權屬於國有、國有租地造林、公有或私有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3月底、4月1日至6月底、7月1日至9月底、10月1日至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生產地:指森林副產物生產所在鄉(鎮、市、區)公所之林地。
(二)所有別:指森林副產物之所有權屬如國有、國有租地造林、公有或私有。
(三)生產量值:指森林副產物各種類之生產數量與生產價值。
(四)價值以生產地當時價格計列,以新臺幣元為單位。
(五)盜採副產物亦包括於本統計之內。
*統計單位:公斤、元。
*統計分類:
按森林副產物各種名稱類別分為桂竹筍、孟宗竹筍、轎篙竹筍、綠竹筍、麻竹筍、其他竹筍、蓪草、台灣天仙果、愛玉子、荖花、黃藤、鉤藤、血藤、其他灌藤、木耳、香菇、靈芝、牛樟菇、鐵杉菇、其他菌類、橡膠樹液、松脂、漆液、其他樹脂、杜仲皮、栓皮櫟皮、肉桂皮、其他樹皮、枷苳葉、側柏葉、枇杷葉、棕櫚葉、其他樹葉、決明子、白果、可可椰子、檳榔實、葡萄柚、柳丁、桶柑、檸檬、柚子、椪柑、水蜜桃、橄欖、釋迦、百香果、蘋果、梨子、李子、桃子、楊桃、蓮霧、龍眼、荔枝、芒 果、梅子、枇杷、柿子、其他樹實類、艾草、金線蓮、月桃、其他草類、其他(指除前述副產物外之其他副產物)。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季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0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本局業務單位編製後送會計單位審核。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