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1/01/01


資料種類:原住民族事務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議會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原住民工作人員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秘書室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3995
*傳真:
*電子信箱:AG7342@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odf)或PDF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新北市轄內所有之民意機關、一般行政機關、衛生、警察、區公所、市營事業、學校等機關之原住民工作人員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十二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一般行政機關:指市立各級學校及市營事業以外之行政機關,並依業務特性細分如下:
(1)衛生機關:包括衛生局、醫療院所等。
(2)各區公所:包括區公所、里辦公處及附屬區公所之機關(構)。
(3)警察機關:包括警察局、分局、分駐所、派出所等。
(4)其他行政機關:指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含區之戶政事務所,但衛生局及警察局除外。
(二)工作人員包括編制內職員及臨時工作人員在內。
(三)中、高等學校:含大學院校、專科學校、高級中學、國民中學及職業學校。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按市議會、一般行政機關、衛生機關、警察機關、各區公所、市營事業機關及市立各級學校等機關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臨時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4個月又10日。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5月10日內。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本局業務單位編製後送會計單位審核。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